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哈密三塘湖煤田中部,位于巴里坤县城北部120km,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本矿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3.招标范围:按照服务年限5年划分勘察区,东排土场第一期勘察面积约8km2,排弃量约6.3亿m3。需增设18条勘探线,每条勘探线布置3个勘探孔,设计钻孔54个,其中4个钻孔重复利用,10个利旧钻孔,实际钻孔40个,预估总进尺1280m,全孔取芯并开展岩土物理力学试验和水理性实验,完成编制《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和《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东排土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含排土场地基承载力计算、排土场最终边坡稳定性验算),2套长期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系统。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符合验收质量要求。
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露天矿边坡勘察或露天矿排土场基底勘察相关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采矿、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露天矿边坡稳定分析与评价、边坡工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
6.团队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采矿、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需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1日10时30分到2025年2月2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15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责任公司纪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