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石家庄裕华路地区交通设计专项与夜景照明专项 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石家庄裕华路地区交通设计专项与夜景照明专项
(二) 项目编号:2025GK000086
二、 项目内容
第1包:石家庄裕华路地区交通设计专项与夜景照明专项服务 1项;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 项目预算
第1包:人民币149万元。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下列A、B两项,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出具履行合同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下列A、B两项,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A.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 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 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
(1) 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复印件;
(2) 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原件;
(3)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五) 出具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
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六、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三)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阳光采购平台(******/#/home)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A. 现场领取:
1.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可体现投标人名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2. 招标文件费用为现金支付,现场发售。
B. 远程领取:
************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账号:************59),******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 报名费汇款后,******,并与我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所用邮箱,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3. 报名邮件发送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
(2)邮件正文及附件须包含:投标人全称、报名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报名费汇款单截图、营业执照或其他可体现投标人名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二)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三)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八、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李响
(二) 联系电话:022-******
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二)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18号
(三) 采购联系人:肖老师
(四) 联系方式:022-******
十、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号楼A座3层301室
(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传真022-******
(四)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十一、 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