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多)字【202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操场、足球场翻建工程-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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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周权、李科 | 姓名: | 周权、李科 |
单位: | ******服务中心 | 单位: | ******服务中心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
邮编: | 110000 | 邮编: | 110000 |
联系人: | 周权、李科 | 联系人: | 孔祥楠、姬旭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孔祥楠、姬旭东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